中丹学院关于校部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张晴
  • 2023-04-03
  • 13428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3号)精神,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相关工作部署,现将中丹学院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科大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不超过1篇。

     三、推荐要求

     1、分类推荐。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推荐,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注重应用导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成果前沿性、创新性应用性并重。
     2、导师专家推荐。每篇论文在导师推荐系统中完成)后,须再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 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1);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1份,3页由学院填写);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2)

     请在纸质材料正面粘贴打印《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1

       2、电子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word格式)(附件2);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PDF格式(附件3)。

     请于45前完成系统填报,同时须导师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到雁栖湖中丹大楼4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huyongjia@ucas.ac.cn邮箱。

     (二)系统报送要求

2023年市优博报送工作统一在 “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SEP”(网址https://sep.ucas.ac.cn/)上的“北京市优博”系统中进行。报送时间为2023年4月1日8:00—4月5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请导师推荐,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

     系统报送流程如下:首先在 “北京市优博”系统中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院系审核校部审核,最后由国科大培养与学位部统一组织评审。

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附件4附件5和附件6)。

五、注意事项

     1、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该论文中文提纲和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

2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所报送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公开公示。

附件:

    1、市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

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培养单位使用)

    5、《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导师使用)

    6、《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学生使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