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考核制和硕转博考生:
大家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经中丹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就中丹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和硕转博考核的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才。
二、招生计划
博士招生领域 |
招生计划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5(秋博招生计划3人) |
社会科学 |
5 |
水与环境 |
5(秋博招生计划2人) |
生命科学(生命科学工程与信息学项目) |
3(秋博招生计划3人) |
食品与健康 |
5(秋博招生计划3人) |
注:预计招生计划数为初步计划数,后续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和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1、时间:3月29日。
2、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7号楼203室
3、资格审核所需审核的材料
4、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到时,需补交报名时的相关材料(具体见:中丹学院2024年秋季入学博士生报名通知 (ucas.ac.cn))。
四、笔试
1、笔试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见《中丹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方案》。
2、笔试时间为3月30日全天和3月31日上午。
因不同项目具体笔试时间有差异,以邮件通知为准。
3、放弃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发送邮件到wangyiwei@ucas.ac.cn,邮件名为姓名+放弃考试,内容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放弃考试的说明。
五、面试
1、根据《中丹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方案》要求,各招生领域的面试形式为:
博士招生领域 |
面试形式 |
面试时间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英语考核15分钟 英文PPT中文或英文汇报15分钟,专业知识考核20分钟左右 |
以邮件通知为准 |
社会科学 |
英文PPT英文汇报15分钟,专业知识考核20分钟左右 |
|
水与环境 |
英文PPT英文汇报15分钟,专业知识考核20分钟左右 |
|
生命科学(生命科学工程与信息学项目) |
英文PPT英文汇报15分钟,专业知识考核20分钟左右 |
|
食品与健康 |
英语考核15分钟; 英文PPT英文汇报15分钟,专业知识考核15分钟左右 |
2、面试所需的PPT请于面试前一天12:00前发至中丹学院招生邮箱:wangyiwei@ucas.ac.cn;文件和邮件名:“姓名--XX领域--博士面试ppt”
六、拟录取和公示
1、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按照《中丹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方案》中各招生领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核算总分。
各招生领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
2、各博士招生领域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应报送每名参与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对应科目考核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仅需报送面试成绩。
3、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根据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分招生领域、分导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通过邮件告知。
4、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5、关于调剂: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申请-考核”制的各单位报名考生,经报考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部门同意,可以在同一单位内部不同专业或导师之间调剂面试和拟录取,但不得调剂到其他研究所或院系进行面试(复试)和拟录取。
6、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于面试完一周内将纸质报告寄至中丹学院(邮寄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笔试单科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
(3)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4) 在综合考核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者;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
(6)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8、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院将向拟录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收到考生档案审核无误且收到国科大博士研究生录取批件后方可向已录取考生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被录取新生须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入学,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9、被录取的考生,在博士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和核验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考生)。
10、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投诉和受理
1、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学院招生监督邮箱:wangyiwei@ucas.ac.cn。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上邮箱反应,由学院招生部门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3、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八、注意事项
1、学院以网站、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官网信息,保持相关联系方式畅通,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中丹学院拥有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3、本方案如有与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中丹学院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庄3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中丹大楼(怀柔校区)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wangyiwei@ucas.ac.cn
联系电话:010-69672987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