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指导原则,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各项目成立招生工作组,由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考核,给出成绩。各项目和学院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中丹项目 |
二级学科专业 |
一志愿面试分数线 |
生命科学工程与信息学Life Science of Engineering and Informatics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总分300,英语60 |
0710J3 生物信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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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学与神经影像 Neuroscience and Neuroimaging |
071006 神经生物学 |
总分307,英语45 |
0771Z2认知神经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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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环境科学 Water and Environment |
083001环境科学 |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
纳米科学与技术 Nanoscience and Technology |
0702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
0703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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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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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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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 Public Manage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
120400 公共管理 |
管理学国家线 |
创新管理 Innovation Management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国家线 |
1201Z1 创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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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健康 Food and Health |
0710J5 食品安全与健康 |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
0830J5 食品安全与健康 |
注:未标注单科分数线要求,则参照对应学科国家线的单科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资格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1、参加2023年12月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2、初试成绩要求:满足上述分数线要求。
3、学生本科背景符合中丹项目要求(见“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录取。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邮件通知,请及时查收招生系统中填写的邮箱。
四、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我们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至少5份(需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
2)个人简历及自述至少5份,需附彩色证件照,并在最后一页签字;
3) 个人简历英文版至少5份(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科研工作、学士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研究成果等);
4) 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5) 政审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盖章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接收的文章、科研成果、专利等,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7)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其中个人简历和自述、政审表的下载地址: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8)政审: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开具政审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往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政审表见学院官网-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五、复试安排
1、面试时间:由各项目自定,拟定于3月27日-3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以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线下面试。复试地点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或北京相应研究所。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复试内容
考核形式:各项目复试采取口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的听说和交流能力。考核形式包含英文自我介绍、文献翻译和口语问答等,具体由各项目自定。占复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考核: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灵活运用程度以及实际动手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占复试成绩的70%。
同时,在专业知识考核中,同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复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有些项目会增加心理测试。
六、录取相关规定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2、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各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1。
3、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根据专业的招生指标由高至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4、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于4月10日前将纸质报告寄至中丹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 中丹大楼,黄老师收,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内容包括外科、眼科、胸片、B超、心电图,以及肝功能、肾功能等的生化指标化验。体检结果一定要有结论(正常或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等)。
5、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4) 在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者。
(5)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6、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接收安排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七、其它事宜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线下复试,学院不报销来返京票据。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八、监督方式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设监督举报邮箱:sdcinfo@ucas.ac.cn。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上邮箱反应,由学院招生部门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43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九、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地址:https://sdc.ucas.ac.cn/
中丹学院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 中丹大楼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sdcinfo@ucas.ac.cn
咨询电话:010-69672988-6002
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