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黄璟翔
  • 2024-03-21
  • 34073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指导原则,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各项目成立招生工作组,由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考核,给出成绩。各项目和学院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中丹项目

二级学科专业

一志愿面试分数线

生命科学工程与信息学Life Science of Engineering and Informatics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总分300,英语60

0710J3 生物信息学

神经科学与神经影像

Neuroscience and Neuroimaging

071006 神经生物学

总分307,英语45

0771Z2认知神经科学

水与环境科学

Water and Environment

083001环境科学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纳米科学与技术

Nanoscience and Technology

0702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0703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0710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0805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

Public Manage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120400 公共管理

管理学国家线

创新管理

Innovation Management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国家线

1201Z1 创新管理

食品与健康

Food and Health

0710J5 食品安全与健康

对应专业的理学/工学国家线

0830J5 食品安全与健康

   注:未标注单科分数线要求,则参照对应学科国家线的单科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资格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1、参加202312月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2、初试成绩要求:满足上述分数线要求。

3、学生本科背景符合中丹项目要求(见“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录取。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邮件通知,请及时查收招生系统中填写的邮箱。

四、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我们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至少5份(需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

2)个人简历及自述至少5份,需附彩色证件照,并在最后一页签字;

3) 个人简历英文版至少5份(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科研工作、学士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研究成果等);

4) 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5 政审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盖章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接收的文章、科研成果、专利等,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7)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其中个人简历和自述、政审表的下载地址: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8)政审: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开具政审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往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政审表见学院官网-下载中心-招生工作。

五、复试安排

1面试时间:由各项目自定,拟定于327-329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以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线下面试。复试地点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或北京相应研究所。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复试内容

考核形式:各项目复试采取口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的听说和交流能力。考核形式包含英文自我介绍、文献翻译和口语问答等,具体由各项目自定。占复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考核: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灵活运用程度以及实际动手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占复试成绩的70%

同时,在专业知识考核中,同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复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有些项目会增加心理测试。

六、录取相关规定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2、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各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1

3、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根据专业的招生指标由高至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4、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于410日前将纸质报告寄至中丹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 中丹大楼,黄老师收,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内容包括外科、眼科、胸片、B超、心电图,以及肝功能、肾功能等的生化指标化验。体检结果一定要有结论(正常或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等)。

5、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4) 在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者。

(5) 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6、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接收安排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七、其它事宜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线下复试,学院不报销来返京票据。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八、监督方式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设监督举报邮箱:sdcinfo@ucas.ac.cn。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上邮箱反应,由学院招生部门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43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九、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地址:https://sdc.ucas.ac.cn/

中丹学院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 中丹大楼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sdcinfo@ucas.ac.cn

咨询电话:010-69672988-6002

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