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6〕30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在校部各院系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集中教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2015-2016学年在中丹学院参加集中教学的全体学生(含丹方学生)。中丹学院高年级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 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评选流程
1.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集中教学学生评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由中丹学院执行院长胡正义教授担任组长,中丹中心/中丹学院办公室主任赵宗一老师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中方学生秘书、丹方学生秘书、各班班主任(2人)、中丹中心秘书、教学秘书、中丹方高年级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制定集中教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名额分配方案、日程安排、审议并公示评优结果、接受咨询和投诉等,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根据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由班委成员或支委成员及丹方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评优的方案通知、统计分数、组织投票、计算并公示结果等事宜,最终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精神,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组织评选。班主任负责协调处理班级评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辅导员一起监督评优工作的进行情况。
2. 名额分配
根据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在学学生人数和学校相关通知,国科大学生处向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学生共分配三好学生名额21个,优秀学生干部10个。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确定每个班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名额分配方案(见下表)。
中丹项目 | PM | IM | WE | CBE | Nano | Omics | Neuro |
三好学生 | 3 | 3 | 3 | 3 | 3 | 3 | 3 |
优秀学生干部 | 1 | 1 | 1 | 1 | 1 | 1 | 1 |
剩余3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方案见评选细则。
3.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议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表现,对班级推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集中教学的每位同学都有参加优秀学生评选投票的权利和义务,每位同学须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基层组织民主推举(或测评)和学院评优小组审议的方式产生。
五、评选细则
中丹学院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成绩”与“民主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由学生集中教学的课程成绩、学生素质发展成绩及学术成果加分构成。
1.综合成绩:
(1) 课程成绩占80%
集中教学期间,截止评比前,每位同学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分×80%。
(2) 素质发展成绩占20%
学生工作加分
学生会主席+3;副主席+2;各部部长+3;副部长+2;各班班长+2;党支书+2;组委+1;宣委+1;Student Forum干部+3,参与组织者+1;Zhongdan Team 干部+3,参与活动组织者+1。
院级活动:
团体:一等奖+1/人;二等奖+0.8/人;三等奖+0.5/人;
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1.5;二等奖或第二名+1.2;三等奖或第三名+1;
新生志愿者+1/人;
校级活动:
中丹合唱团每人+3(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领唱、伴奏、指挥,每人额外+0.5);
五月的鲜花+3(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注:若综合测评过程中,比赛结果未出,则按照二等奖加分。
其他校级活动:参与者(个人+1;集体+0.5);获得奖项或名次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市级及以上活动的参与者,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加分。活动志愿者可按院级团体三等奖,每人每次+0.5。
本学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证书
按照等级,国家一级证书+2,二级+1,三级+0.5,省(直辖市)证书一级+1,二级+0.8,三级+0.4;经学院选拔参加或参赛取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素质发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同学,以20分计算。
(3) 学术成果加分
学生集中教学期间,发表国内核心期刊(除导师外第一作者+3,其他+1);发表SCI或SSCI +(5+IF/除导师外第几作者);发表或参与本领域内著作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以上成果均需出具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加分不设上限,成绩突出者可破格评优。
2.民主投票
三好学生:
分别根据每班同学综合成绩排名,在符合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取2N(N为本班三好学生指标数)名同学作为候选人进行最终投票。
各班分别组织本班评选会,组织本班同学为候选人投票(每人投票数不超过N),当场唱票,依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N名获选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1) 若获选学生中有学生干部的,则自动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根据投票结果,后面同学补为三好学生。
(2) 若候选学生中有学生干部,但最终投票并未获选,根据投票结果及指标,确定最终获选同学。
(3) 若学生干部未进入候选名单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选择2M(M为本班优秀班干部指标数)名学生干部进行民主投票。
剩余3个优秀班干部名额,分配方案:
(1)若第一轮评选中有丹方同学获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则此3个名额全部用于中方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已获选的全部学生干部均为候选人,由学生会组织全部学生干部投票,确定最终获选同学。
(2)若第一轮评选中无丹方同学获选,则1个名额用于丹方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国科大学生处分配),由丹方组织评选,确定最终获选同学;另外2个名额用于中方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学生会组织全部学生干部投票,确定最终获选同学。
六、注意事项
1. 截止评选前,累计3门及3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有严重违纪记录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或荣誉称号。
2. 集中教学学生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3. “优秀学生干部”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但报送名单不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三好学生”指标。各班优秀学生的总名额为“三好学生”名额加上“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4. 评选的组织和实施要在辅导员的监督下完成。各班级要将此项评优实施细则通知到每个在学学生,允许各种不同意见的发表和质疑,班级评选小组、辅导员负责解释。
5. 具体进行评选时,有签到制度,对不能出席评选会议的同学要核实原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原则上,候选人不得缺席评选会,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向本班班主任请假;只接受现场投票,如个别同学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投票,可由本人在班级投票前向班级评优小组提交纸质署名推荐名单参与投票并说明未到现场投票原因方视为有效选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非现场投票,否则视为弃权;参加投票的人数要达到班级人数的2/3方为有效,并按得票多少排序决定班级推优名单。
6.推优人数少于或等于分配指标数的选票方为有效。投票后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填写《选票报告单》,并请唱票、监票、计票人及班主任签字。如有末位票数相同情况,需针对同票数同学再次投票。
7. 各班须在无疑义情况下按照要求的名额报送,同时报送备选同学1名,如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终审或公示后原推荐人取消推优资格,备选人员将直接替补。
8. 班级评选小组需将全部选票等原始材料整理后留存至本学期结束,以备查验。
9.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行为及在集中教学阶段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
七、评选程序及截止时间
1. 5月中上旬,启动集中教学学生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2. 5月22日前,各班发送《学生素质发展成绩统计表》电子版至徐冉冉老师,邮箱:xuranran@ucas.ac.cn。
3. 5月24日前,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将各班候选名单通报给各班班级评选小组,由各班评选小组负责组织投票。
4. 5月25日前,各班评选小组将本班《班级优秀学生选取结果报告单》连同《中丹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情况报送表》纸质板(模板均见附件)交至中关村教学楼N501室,《中丹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情况报送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uranran@ucas.ac.cn。
4. 5月25日-28日,学院评优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4. 5月29日-6月3日,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
5. 6月4日,学院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并将纸质材料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七、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1.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具体指导集中教学一年级各班及学生组织的评优工作,接收、汇总公示和上报相关评优材料。
联系方式:
徐冉冉 82680912,xuranran@ucas.ac.cn For CN students
王 昕 62531154,xinwang@ucas.ac.cn For DK students
联系地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教学楼N501室。
2.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接受集中教学一年级各班级同学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但需实名据实反映,以便及时进行反馈。
联系人:赵宗一
联系方式:82680912;zhaozy@ucas.ac.cn
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学生评优工作小组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