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关于在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学生(中方学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张晴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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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科大《关于在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中丹学院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中丹学院参加集中教学的雁栖湖2023中方硕士。

本次评选工作要求参评学生在学期间注重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备坚定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情怀、并注重增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具有奋斗精神、综合素质。

名额分配

根据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在学学生人数和学校相关通知,国科大学生处向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学生共分配三好学生名额20个,优秀学生干部18个。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 (3)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 (4)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为:

  • (1)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四、评选组织

1、中丹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评优工作,成员包括中丹学院党政负责人,中丹科教中心负责人、丹方工作人员代表。

2、中丹学院按项目成立优秀学生申请者资格审核组、选拔推荐组、评审组。

资格审查组由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3名、学生代表1~2人。成立后,报中丹学院备案,负责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经证实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如果当事人存在异议,提交中丹学院评审组作最终审定。

选拔推荐组由各项目负责人PC/HEP或委托的教师任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包括班主任及2名教师代表。成立后,报中丹学院备案,负责从有效申请人中选拔推荐各类优秀学生,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选拔推荐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提交中丹学院评审组作最终裁决。

评审组组长为中丹学院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成员包括中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中丹科教中心办公室主任、中丹学院办公室主任,国际教育党委委员负责复核各项目选拔推荐的优秀学生名单,作优秀学生最终决定。

五、评选流程

1、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中丹学院学生素质发展成绩统计表(附件1)和综合成绩计算表(附件2),应于5月26日前,向班主任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各项目资格审核组应于529日前,完成审核和成绩计算,全体资格审查人员签名后,提交中丹学院辅导员。

3、选拔推荐

中丹学院辅导员应于530日前,向各项目优秀学生选拔推荐组组长提交申请材料,选拔推荐组应于62日前完成选拔推荐。

选拔推荐组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各类优秀学生。并填写中丹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报告单(附件3),选拔推荐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提交中丹学院学生主管。

4、复核

中丹学院学生主管向评审组提交各项目中丹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报告单(附件3),必要时可以查阅申请人申请材料,给出复核意见,由评审组确定各类优秀学生名单,评审组全体人员电子签名后,提交中丹学院学生主管

5、公示

由中丹学院学生主管在学院官网组织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前收到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中丹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师生代表对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公示核查结果。

6、上报

中丹学院学生主管负责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评优流程:

提交材料(学生)-审核材料(资格审核小组)-复核材料(辅导员)-组织评审(各项目选拔推荐组)-推荐名单复核(评审组)-公示-上报校部研究生办公室。

六、评选细则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学生集中教学的课程成绩、学生素质发展成绩及学术成果加分构成。

(1)课程成绩占80%

集中教学期间,截止评比前,每位同学全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80%。

(2)素质发展成绩占20%

a.学生工作加分

学生会主席+3;副主席+3;各部部长+3;副部长+3;各班班长+2;团支书+2;党支书+2;组委+1;宣委+1;纪委+1;Student Forum干部+3,参与组织者+1;Zhongdan Team 干部+3,参与活动组织者+1;TC成员+1。

b.院级活动

团体:一等奖+1/人;二等奖+0.8/人;三等奖+0.5/人;

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1.5;二等奖或第二名+1.2;三等奖或第三名+1;

迎新志愿者+1/人;

c.校级活动

一二九合唱、五月的鲜花+3(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注:若综合测评过程中,比赛结果未出,则按照二等奖加分;

其他校级活动:参与者(个人+1;集体+0.5);获得奖项或名次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市级及以上活动的参与者,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加分。活动志愿者可按院级团体三等奖,每人每次+0.5;

本学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证书;

按照等级,国家一级证书+2,二级+1,三级+0.5,省(直辖市)证书一级+1,二级+0.8,三级+0.4;经学院选拔参加或参赛取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素质发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同学,以20分计算。

(3)学术成果加分

学生集中教学期间,发表国内核心期刊(除导师外第一作者+3,其他+1);发表SCI或SSCI +(5+IF/除导师外第几作者);发表或参与本领域内著作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以上成果均需出具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加分不设上限,成绩突出者可破格评优。

七、注意事项

1、截止评选前,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违规违纪(含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学术抄袭等不端行为、发表不当、恶意言论或其他对中丹学院/中心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学生不得参评

2、“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应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但报送名单不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3、参评学年的一半或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中丹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