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关于在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张晴
  • 2023-06-09
  • 14992

根据国科大《关于在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中丹学院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中丹学院参加集中教学的雁栖湖2022级硕士。

本次评选工作要求参评学生在学期间注重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备坚定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情怀、并注重增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具有奋斗精神、综合素质。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在学学生人数和学校相关通知,国科大学生处向中丹学院集中教学学生共分配三好学生名额18个,优秀学生干部20个。每个班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名额分配方案(见下表)。

中丹项目

PM

IM

WE

CBE

Nano

LEI

Neuro

Food

三好学生

2

2

2

2

2

2

2

2

优秀

学生干部

2

2

2

2

2

2

2

2

 

剩余2个优秀学生名额,4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评选见评选细则。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为:

  • 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四、评选细则

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基层组织民主推举(或测评)和学院评优小组审议的方式产生。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成绩”与“民主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学生集中教学的课程成绩、学生素质发展成绩及学术成果加分构成。

(1)课程成绩占80%

集中教学期间,截止评比前,每位同学全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80%。

(2)素质发展成绩占20%

a.学生工作加分

学生会主席+3;副主席+3;各部部长+3;副部长+3;各班班长+2;团支书+2;党支书+2;组委+1;宣委+1;纪委+1;Student Forum干部+3,参与组织者+1;Zhongdan Team 干部+3,参与活动组织者+1;TC成员+1。

b.院级活动

团体:一等奖+1/人;二等奖+0.8/人;三等奖+0.5/人;

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1.5;二等奖或第二名+1.2;三等奖或第三名+1;

迎新志愿者+1/人;

c.校级活动

一二九合唱、五月的鲜花+3(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注:若综合测评过程中,比赛结果未出,则按照二等奖加分;

其他校级活动:参与者(个人+1;集体+0.5);获得奖项或名次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市级及以上活动的参与者,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加分。活动志愿者可按院级团体三等奖,每人每次+0.5;

本学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证书;

按照等级,国家一级证书+2,二级+1,三级+0.5,省(直辖市)证书一级+1,二级+0.8,三级+0.4;经学院选拔参加或参赛取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素质发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同学,以20分计算。

(3)学术成果加分

学生集中教学期间,发表国内核心期刊(除导师外第一作者+3,其他+1);发表SCI或SSCI +(5+IF/除导师外第几作者);发表或参与本领域内著作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以上成果均需出具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加分不设上限,成绩突出者可破格评优。

2.民主投票

三好学生:

分别根据每班同学综合成绩排名,在符合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取6名同学作为候选人进行最终投票。

各班分别组织本班评选会,组织本班同学为候选人投票(每人投票数不超过N+M,N为本班三好学生指标数,M为本班优秀学生干部指标数),当场唱票,依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N+M名获选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1)若获选学生中有学生干部的,则自动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根据投票结果,后面同学补为三好学生。

(2)若候选学生中有学生干部,但最终投票并未获选,根据投票结果及指标,确定最终获选同学。

(3)若学生干部未进入候选名单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选择2M(M为本班优秀学生干部指标数)名学生干部进行民主投票。

剩余2个三好学生,4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方案:

各班须在无异议情况下按照要求的名额报送,同时报送备选同学1名,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选结果在备选同学中择优确定。

 

五、学院评优小组成员

组长:吴德胜院长

副组长:胡正义书记

成员:吴璇书记,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由班主任推荐产生

 

六、注意事项

  1. 截止评选前,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有严重违纪记录(含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或荣誉称号。
  2. “优秀学生干部”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但报送名单不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三好学生”指标。各班优秀学生的总名额为“三好学生”名额加上“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3. 评选的组织和实施要在学生主管和辅导员的监督下完成。各班级要将此项评优实施细则通知到每位在学学生,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和质疑,由班委向学生进行解释
  4. 具体进行评选时,不能出席评选会议的同学要核实原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原则上,候选人不得缺席评选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向评优小组请假;参加投票的人数要达到班级人数的2/3方为有效,并按得票多少排序决定班级推优名单。
  5. 推优人数少于或等于分配指标数的选票方为有效。投票后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填写《选票报告单》。如有末位票数相同情况,需针对同票数同学再次投票。

 

七、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各班评优小组根据“附件1《中丹学院学生素质发展成绩统计表》”和“附件2《综合成绩计算表》”汇总本班学生得分情况,经过本班评选后,请各班于2023年6月16日12:00前,将“附件3《中丹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报告单+报送表》”发送至邮箱renhuimin@ucas.ac.cn 。

 

中丹学院

2023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