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关于参加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信息公示

  • 黄璟翔
  • 2022-11-14
  • 955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21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参加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自评报告中的基本情况信息和办学情况简介,以及提交的招生简章。请见网站 https://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2_2&jlbh=10073

二、公示渠道

(1)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学位中心网站“中外合作办学评估”页面公示所有参评对象相关信息;

(2)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站首页公示本地区参评对象相关信息;

(3)办学单位网站首页公示本单位参评对象相关信息。

三、公示时间

20221114日至11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联系sdcinfo@ucas.ac.cn.

中丹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