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 何冰
  • 2019-10-15
  • 2538

各位同学:

2019年度中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2019年学校分配给校部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1名,硕士17名。各院系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书面材料准备

1.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填写《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10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文件提交至雁栖湖校区中丹学院办公室何老师处,邮箱:hebing@ucas.ac.cn(邮件标题:姓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附件4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即可。

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两层文件夹:

(一)第一层文件名:“姓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

(二)第二层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

③在学期间成绩单

④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⑤在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⑥在学期间参加公共服务情况证明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拟于2019年10月23日之前完成学生申报、评审工作。于2019年10月25日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 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初评,于2019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

3.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初评结果完成网上审核。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结果将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到学生处。

六、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请各院系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请院系管理老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之后,再点击“导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生成《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填写经办人等信息后,打印盖章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集中报学生处。

七、工作说明

1.学院拟推荐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学院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2.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各项目PC和HEP组成,共计11人,具体名单见学院官网。学院将于10月21日对申报学生信息进行提前公示,评审结果在评审会上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69672986

邮箱:hebing@ucas.ac.cn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

4.2019年中丹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中丹学院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