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2017—2018年度
优秀学生选拔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中丹学院优秀学生选拔办法:
一、评选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中丹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选拔。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无需申请参评“三好学生”。
二、评选范围
学籍在中丹学院的全体中方在读博士研究生(含2018春季)、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 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 从获得过“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四、评选流程
1.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学生需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个人简历(含申请意向)、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等。
2. 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初评小组(以下简称“初评小组”),由中丹学院院长、中丹学院行政秘书、中丹学院学生秘书、教学秘书组成,主要负责选拔办法起草、日程安排、申请者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汇总等事宜。
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优小组”),由中丹学院邀请学院领导、项目PCs/HEPs、任课教师或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选拔办法审核、名额分配、评审选拔并公示结果、接受咨询和投诉等,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 评优名额
根据《关于国科大校部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中丹学院分配评优名额如下:
荣誉名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毕业生 |
指标数量 |
30 |
5 |
3 |
3 |
针对在学高年级硕士和博士,具体评优名额分配如下表:
|
指标数量 |
||
荣誉名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16级硕士(100人) |
20 |
3 |
2 |
16级博士(25人) |
10 |
2 |
1 |
17级博士(25人) |
|||
18级博士(5人) |
4. 选拔方式
通过初评获得选拔资格的候选人,需再提交一份个人评价材料(PPT或视频文件),由评优小组成员综合评分并汇总,确定最终选拔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审批。
五、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评选过程严谨有序、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六、选拔程序及截止时间
1. 2018年4月23日-5月1日,启动优秀学生选拔工作学生申报阶段。申请人将个人PPT/视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lixun@ucas.ac.cn。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递交至中丹学院办公室。
(注:发送主题为优秀学生评选+入学学年硕(博)+姓名,例:优秀学生评选+17级硕士+XXX)
2. 2018年5月2日-5月5日,评优小组组织评审,确定获选候选人名单。
3. 2018年5月6日-5月10日,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
4. 2018年5月11日-5月14日,学院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并将纸质材料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评优小组办公室设在中丹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1.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具体指导中丹学院学生评优工作,接收、汇总、公示和上报相关评优材料。
2.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接受高年级同学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但需实名据实反映,以便及时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8201634310,zhoulixun@ucas.ac.cn
中丹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