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规范管理,保障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丹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以及“教育部关于批准设立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的函”(教外办学函(2013)24号)和“中丹项目”相关协议,特制定中丹学院中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本规定适用于中丹学院中方硕士研究生申请中方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进取、创新、协作、唯实的科研道德、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学科及研究方向
目前共涉及遗传学、纳米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8个二级学科(附件1)。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原则上,“中丹项目”招收培养的研究生为双导师制。
(二)培养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学习年限
中方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一)课程学习及实习: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所攻读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
(二)课程设置方案
(1)公共学位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学分)、人文系列讲座(1学分)、硕士学位英语(3学分);
(2)专业学位课:
各学科的专业学位课课程设置方案(附件2)。
(三)必修环节:研究生学位要求的必修环节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1)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考核。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开题报告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可获得1个必修环节学分。两次开题未通过者,须由导师认定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并报学院审批,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中期考核阶段。
(2)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两次考核未通过者,须由导师认定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并报学院审批,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包括听报告和作报告)不少于六次,社会实践不少于两次,成绩以导师考核为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完成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
五、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认真撰写学位论文。中方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格式及论文研究内容与攻读学位的一致性。导师审核通过后,送交学院,由学院对学生的在学时间、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学术成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二)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组成由中丹学院审核批准。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5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2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位论文撰写人的中方和丹方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须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专人负责寄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交学院办公室汇总。
(三)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中丹学院审核批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原则上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可以远程视频进行。
六、科研成果要求
中丹学院中方硕士研究生申请中方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遵循校部相同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其本人署名单位应包含以下单位:中方导师所在单位、丹方导师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
七、涉密学位论文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中丹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丹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科
附件2:各学科专业学位课课程设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