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规范管理,保障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丹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教育部关于批准设立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的函”(教外办学函(2013)24号)和“中丹项目”相关协议,特制定中丹学院中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本规定适用于中丹学院中方博士研究生申请中方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进取、创新、协作、唯实的科研道德、认真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学科及研究方向
目前共涉及遗传学、纳米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3个二级学科(附件1)。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形式。原则上,“中丹项目”招收培养的研究生为双导师制。
(二)培养类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两种类型。
(三)学习年限: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可分为:
(1)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一)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所攻读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1)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3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4学分。中国科学院大学认可中方博士生在丹方大学所修专业课学分,按照《中丹学院关于中外课程学分置换的规定》进行转换。
(2)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9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中国科学院大学认可中方博士生在丹方大学所修专业课学分,按照《中丹学院关于中外课程学分置换的规定》进行转换。
(二)课程设置方案
(1)公共学位课: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1学分)、博士学位英语(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1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学分)、人文系列讲座(1学分)、硕士学位英语(3学分)、博士学位英语(2学分)。
(2)专业学位课:
经研究生中方导师认可的专业学位课均可作为博士生学位课程,并报中丹学院审核备案。
(三)必修环节
研究生学位要求的必修环节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1)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须由至少3-5名具有由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导师资格人员组成。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单位研究生导师参加。开题报告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可获得1个必修环节学分。两次开题未通过者,须由导师认定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并报学院审批,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中期考核阶段。
(2)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考核小组须由至少3-5名具有由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导师资格人员组成。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单位研究生导师参加。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两次考核未通过者,须由导师认定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并报学院审批,由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包括听报告和作报告)不少于六次,社会实践不少于两次,成绩以导师考核为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完成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
六、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书写。中方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格式及论文研究内容与攻读学位的一致性。导师审核通过后,送交学院,由学院对学生的在学时间、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学术成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二)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组成由中丹学院审核批准。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7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2-3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导师资格人员组成。学位论文撰写人的中方导师和丹方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须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专人负责寄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交学院汇总。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中丹学院审核批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导师资格人员组成,应包含本单位和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导资格教授担任,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中方导师和丹方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评阅人原则上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可以远程视频进行。
六、科研成果要求
中丹学院中方博士研究生申请中方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遵循校部相同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其本人署名单位应包含以下单位:中方导师所在单位、丹方导师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
七、涉密学位论文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中丹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丹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学科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所属领域 |
0101 哲学 |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 社会科学 |
0702 物理学 | 0702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0703 化学 | 070301无机化学 | 可再生能源 |
070304物理化学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
0703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
0705 地理学 | 070501自然地理学 | 水与环境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水与环境 | |
0710 生物学 | 071006 神经生物学 | 生命科学 |
071007 遗传学 | 生命科学 | |
071009 细胞生物学 | 生命科学 |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生命科学 | |
071011生物物理学 | 生命科学 | |
0710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
0710J3 生物信息学 | 生命科学 | |
0710Z1基因组学 | 生命科学 | |
0713 生态学 | 071300 生态学 | 水与环境 |
0771 心理学 | 0771Z2 认知神经科学 | 生命科学 |
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77601环境科学 | 水与环境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2 材料学 | 可再生能源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J1 纳米科学与技术 | 纳米科学与技术 |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1工程热物理 | 可再生能源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 化学工程 | 可再生能源 |
081703 生物化工 | 可再生能源 |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1环境科学 | 水与环境 |
083002环境工程 | 水与环境 | |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301土壤学 | 水与环境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社会科学 |
1201Z2 创新管理 | 社会科学 |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 社会科学 |
注:因中丹项目鼓励更多优秀的高水平教师参与博士项目并招收优秀学生,若这些导师拟招收的博士专业不在附件2中,学院将于招生当年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