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规定

  •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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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丹学院成立于20119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承担着中丹科教中心的教育功能。为了落实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中丹学院负责中丹项目学生的日常管理、学籍管理、教学培养、学位申请等全过程统一管理。按照科教融合模式,选聘优秀导师负责学生的培养工作”的要求,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丹项目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提高中丹项目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结合中丹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