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大校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丹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中丹学院优秀学生选拔办法:
一、评选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中丹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选拔。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的同学,无需申请参评“三好学生”。
二、评选范围
学籍在中丹学院的全体中方在读博士研究生、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春季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四、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申请人向本班班主任递交申请材料。各班成立班级评选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各项目班长任副组长,支委成员任组员),负责评优的方案通知、组织投票,最终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精神,按照票数高低形成各项目初选名单汇总表。不同荣誉称号分别进行汇总。班主任负责协调处理班级评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并监督评优工作的进行情况。最终按项目分类将本班各荣誉称号学生申报表、佐证材料及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的汇总表上报学院。
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初评小组(以下简称“初评小组”),由中丹学院院长、学生秘书、教学秘书、培养秘书组成,主要负责选拔办法起草、日程安排、申请者资格审查、汇总等事宜。
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优小组”),由中丹学院邀请学院领导、项目PCs/HEPs、任课教师或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选拔办法审核、名额分配、评审选拔并公示结果、接受咨询和投诉等,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根据《国科大校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中丹学院分配评优名额如下:
荣誉名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毕业生 |
指标数量 |
51 |
8 |
4 |
6 |
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确定每个项目优秀学生评选的名额分配方案(见下表)。
中丹项目 |
PM |
IM |
WE |
CBE |
Nano |
LEI |
Neuro |
Food |
三好学生(余3)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优秀学生干部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余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各项目分配的名额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好学生余3个名额未分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余2个名额未分配,评审时根据各项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评优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审议,由评优小组成员综合考量,确定最终选拔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上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五、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评选过程严谨有序、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六、选拔程序及截止时间
七、相关材料
申报人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申报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同学另需提交“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文件夹:“2021高年级评优+项目名称+姓名+年级博/硕+申报类别”(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3.《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
4.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佐证材料”:
(1) 在学期间成绩单;
(2) 获奖证书扫描件;
(3) 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专利证明书,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
(4)学生工作、科技文体、社会活动方面的佐证材料。
八、注意事项
1、学生按学籍所在院系参评。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3、“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已毕业的2020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中丹学院评优小组办公室设在中丹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69672986
E-mail:hebing@ucas.ac.cn
附件:
中丹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小组
2021年3月29日